鹤庆县位于云南省西北部,大理州北端,总面积2395平方千米。全县辖六镇三乡,112个村民委员会,2个居民委员会。县城云鹤镇,距州府所在地大理市136千米,距省会昆明市476千米。县城海拔2196米,年均气温13.5℃,年降雨量959.5毫米。2006年末全县总人口27.01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2435人,占总人口的8.3%;少数民族人口181221人,占总人口的67.07%;人口自然增长率5.39‰。鹤庆山川秀美,龙潭众多,资源丰富,被誉为“泉潭之乡”、“鱼米之乡”、“中国名兰之乡”。鹤庆文化传播较早,是茶马古道上的文化重镇。历史悠久的鹤庆乾酒、火腿、猪肝胙等腊味品独具风味;马厂当归久负盛名。“小锤敲过一千年”,人人有手艺,户户是工厂的新华村,曾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是著名的金银铜民族手工艺品集散地,作为省级旅游村的新华白族旅游村是昆明、大理、丽江、香格里拉黄金旅游线上的重要景点。县境内主要矿产资源有金、银、铜、锰、铅、煤、锌、铝土、瓷土等。2006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12亿元,增长12.1%。其中一产增加值46356万元,增长22.8%;三产增加值35950万元,增长7.7%。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1.361亿元,增长30.09%,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945万元,增长31.26%;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1365亿元,增长32.7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76亿元,增长12%;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6.458亿元,增长19.33%。全社会客运量84万人,货运量220万吨,客运周转量9191万人千米;邮电业务总量1362万元。全县工业总产量11亿元,增长42.8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5.5545亿元,增长18.41%;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产值5.4493亿元,增长80.88%。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增长快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工业产品:原煤18.39万吨,发电量3.28亿千瓦时,水泥0.2万吨,锰矿石9.33万吨,矿山成品金428.97千克,白糖1.3万吨,白酒1889千升,铁合金2.38万吨。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022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45元。主要农产品产量:粮食10.54万吨,鲜茧1841吨,甘蔗11.1万吨,烤烟5万担,生猪出栏33.55万头,蔬菜28981吨,水果7231.8吨,禽蛋1670吨,肉类32458吨,奶类1358吨。全年共签订招商引资项目5个,协议资金1.99亿元,实际到位资金9632万元。接待海内外游客73万人次,旅游总收入8100万元。
鹤庆什么债务诉讼提出申请的前提下可以不公开审理
在我国民事实体法中,隐私利益已经明确成为一种民事权益进人法律保护范畴。即便是作为公权力的司法机关,也不能肆意侵犯公民的隐私利益。
因此,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民事诉讼法中对公开审理、公众查阅以及公开质证的例外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开审理的例外:公开审判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制度,其具体内容是指审理民事案件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审判过程及结果应当向社会公众公开。公开的具体方式既包括允许群众旁听案件审判过程,也包括允许新闻记者对庭审过程进行采访报道。法律特别规定的例外情况包括了以下几种情况:(1)涉及、个人隐私案件,一律不公开。(2)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一律不准公开;16岁以上未满18岁的,一般也不公开。(3)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4)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可以不公开。由此可见,法律为保护国家秘密和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对涉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未成年人的案件采取绝对不公开的态度。同时为保护诉讼当事人隐私及商业秘密,在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前提下可以不公开审理。
因此当事人认为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可以向提出申请要求不公开审理。
公开质证的例外:质证是指一方当事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另工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能力予以说明辩驳的过程。质证一般情况下应公开进行,这是审判公开制度的要求。但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同时规定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商业秘密的案件不应当公开质证。也就是说,即使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并未申请不公开审理,也不应当公开质证。而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当然也不应当公开质证。
公众查阅的例外:公众查阅权是指社会公众对已发生的判决书、裁定书可以进行查阅。该项具体权利其实是公开审判制度的一种延续,即审判结果的公开。但同时民事诉讼法中也就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了保护性规定,将其作为公众查阅权的例外情形。我们应看到,个人隐私权是自然人不愿意公开或让其他人知晓个人秘密的权利,因此隐私的范围也因人而异。判断判决的内容是否涉及个人隐私,除去惯例性认知外,也应结合当事人的申请综合考虑。
由此可知,当案件中涉及个人隐私时,当然不应公开审理。这种不公开审理既包括了审判过程的不公开,也包括了审判结果的不公开。同时,案件并不当然地被认为是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但隐私权是自然人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的权利。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应当予以支持,此时的不公开审理同样既包括了审理过程也包括了审判结果的不公开。
北京讨债公司:在我国民事实体法中,隐私利益已经明确成为一种民事权益进人法律保护范畴。即便是作为公权力的司法机关,也不能肆意侵犯公民的隐私利益。
因此,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民事诉讼法中对公开审理、公众查阅以及公开质证的例外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开审理的例外:公开审判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制度,其具体内容是指审理民事案件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审判过程及结果应当向社会公众公开。公开的具体方式既包括允许群众旁听案件审判过程,也包括允许新闻记者对庭审过程进行采访报道。法律特别规定的例外情况包括了以下几种情况:(1)涉及、个人隐私案件,一律不公开。(2)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一律不准公开;16岁以上未满18岁的,一般也不公开。(3)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4)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可以不公开。由此可见,法律为保护国家秘密和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对涉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未成年人的案件采取绝对不公开的态度。同时为保护诉讼当事人隐私及商业秘密,在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前提下可以不公开审理。
因此当事人认为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可以向提出申请要求不公开审理。
公开质证的例外:质证是指一方当事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另工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能力予以说明辩驳的过程。质证一般情况下应公开进行,这是审判公开制度的要求。但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同时规定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商业秘密的案件不应当公开质证。也就是说,即使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并未申请不公开审理,也不应当公开质证。而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当然也不应当公开质证。
公众查阅的例外:公众查阅权是指社会公众对已发生的判决书、裁定书可以进行查阅。该项具体权利其实是公开审判制度的一种延续,即审判结果的公开。但同时民事诉讼法中也就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了保护性规定,将其作为公众查阅权的例外情形。我们应看到,个人隐私权是自然人不愿意公开或让其他人知晓个人秘密的权利,因此隐私的范围也因人而异。判断判决的内容是否涉及个人隐私,除去惯例性认知外,也应结合当事人的申请综合考虑。
由此可知,当案件中涉及个人隐私时,当然不应公开审理。这种不公开审理既包括了审判过程的不公开,也包括了审判结果的不公开。同时,案件并不当然地被认为是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但隐私权是自然人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的权利。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应当予以支持,此时的不公开审理同样既包括了审理过程也包括了审判结果的不公开。